「遇见小面」起诉「渝见小面」:从判赔 8000 到凌晨道歉撤诉
一碗 30 元的面,起诉一家小店——商标维权与「维权过度」的边界之争。
起因知名连锁面馆「遇见小面」(创始人宋奇)以商标侵权、不正当竞争为由,起诉多家招牌为「渝见小面」的小面馆——主张「渝见」与「遇见」读音相同、易使消费者混淆。
经过 · 判决法院一审判决其中一家小店赔偿 8000 元(后续实际执行 600 元);另有店主与「遇见小面」达成和解。判决一出,"渝见小面"店主在社交平台发声哭诉小店经营不易,迅速引发大量网友同情,舆论质疑「遇见小面」以大欺小。
结果舆论持续发酵后,宋奇凌晨发文道歉;「遇见小面」随后宣布撤销起诉。新京报快评以「权利皆有边界,维权不可过度」定性此事。
法律争议点:①「遇见」与「渝见」是否构成近似商标、是否实际造成市场混淆;②商标权保护的边界——维权手段是否与侵权情节成比例。
律师怎么看:商标维权本身合法,但维权也要讲比例。对无明显恶意、规模小、混淆程度低的经营者过度追责,法律上未必站得住,商业上更会反噬品牌口碑。维权的尺子量的是「是否造成混淆、是否搭便车」,而不是「名字像不像」——用力过猛,赢了官司也可能输了人心。
山寨「霸王茶姬」被判赔 40 万:两家店仅隔 20 米
同样是商标维权,为什么这次「该罚」?——对比上一案,答案一目了然。
起因广西一奶茶店在招牌、装潢上刻意模仿知名茶饮品牌「霸王茶姬」,且与正牌门店仅隔 20 米,明显"傍名牌"引流。
经过「霸王茶姬」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,主张对方故意造成市场混淆。
律师怎么看:把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,商标保护的逻辑就清楚了——关键看「是否造成混淆、是否搭便车」。刻意仿冒、近距离蹭流量,就该重罚;而无恶意、规模小、不易混淆的小店被"一刀切"追责,则容易被舆论反噬。所以判 40 万与判 8000 又撤诉,差别不在"名字像不像",而在"是否真混淆、维权是否成比例"。